總統實施戒嚴有二個要件,

1.行政院長同意。

(卓榮泰絕對配合賴清德)

2.立法院同意。

(柯建銘搞大罷免,就是要讓貪腐民進黨立法院過半數,同意賴清德任何事情。)

一旦賴清德取得行政院和立法院的同意得以實施戒嚴令時,

人民自由與基本人權,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遊等權利被限縮,

賴清德就可以無限期擔任總統,行使獨裁政權,下令全民皆兵,
戒嚴期間,人民敵前脫逃,唯一死刑。

所以,這次的大罷免非常重要,為了保護住立法院藍白立委的席次,
這次的大罷免一定要讓國民黨立委一席都不能少。

因為,情況非常危急!
攸關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大罷免一定要出來投票,
蓋「不同意罷免國民黨立委。」

以避免戒嚴、避免戰爭、
避免將年輕人送上戰場、
避免我們成為海外的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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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文章說法沒有根據。

1. 文中說大罷免民進黨過半就會戒嚴,此推論完全不合邏輯,定也無證據支持。民進黨並不會因為立委過半就宣告戒嚴,2016年起共八年都是民進黨執政且立法院過半,也沒有因此就宣佈戒嚴。大罷免後還需要補選,並不保證民進黨就會過半,但是可以保證換掉一部分不討論就表決、枉顧國安、損害台灣利益、被傅崑萁綁架的不適任立委。(資料:公督盟)

2. 戒嚴是維護國家安全而採取的必要手段,需要符合戒嚴法的規定才能執行,戒嚴的首要條件是必須是有戰爭和叛亂發生,總統必須先經過立法院通過才能發布戒嚴令;而在情勢緊急的狀況下可以先發佈戒嚴令,再由立法院追認。且戰爭或叛亂情況終止或經立法院決議移請總統解嚴時,應即宣告解嚴。(資料:戒嚴法)

3. 民進黨是有法治精神的政黨,即使在過去一年藍白不遵守議事規則三讀通過各種荒謬的法案,民進黨還是都依照憲法、法律的規定,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議,在覆議失敗後,才由總統依法宣告實施,對於會侵害民眾權益的法案則申請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再由大法官釋憲。民進黨政府選擇依法解決問題,因此,在沒有理由宣告戒嚴的情況下,民進黨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做出違反戒嚴法的宣告。(資料:報導者)

4. 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實行長達三十八年不合法的戒嚴,其程序有瑕疵,不但沒有經過立法院追認,連總統宣告公布的紀錄也找不到。而彭明敏早在1964年提出「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時就已經指出沒有繼續戒嚴的必要,要求中國國民黨解除戒嚴令,但國民黨卻加以逮捕並執意戒嚴,持續剝奪台灣人人權。(資料: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5. 從民進黨對民主自由和人權的重視,以及過去的紀錄來看,不可能隨意戒嚴:民進黨之所以會成立就是為了要求中國國民黨解除戒嚴、追求台灣的民主自由,促成民進黨成立的成員包含受到白色恐怖迫害及二二八受害者家屬、遺族,國民黨作為過去威權時期統治者,對於戒嚴期間自由被限縮的痛苦,絕對不可能比民進黨和其支持者更能理解其嚴重性,這一點從也可以從民進黨不斷推動轉型正義、檢討國家暴力,而國民黨卻不斷反對轉型正義種種行為就可以看出來,國民黨並沒有真正反醒自己的錯誤,甚至並不認為自己有錯,其心態仍停留在威權時期。要說哪一個政黨會輕易戒嚴,恐怕也是中國國民黨。(資料: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References

公督盟
https://ccw.org.tw/news/2020-14

戒嚴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70002

報導者
https://www.twreporter.org/a/constitutional-court-rejects-most-expansions-of-expanding-legislative-powers

彭明敏文教基金會
https://pengmingmin.org/declaration.php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https://taiwantrc.org/戒嚴令合法性問題/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 最新消息 【聯合報】2020立委選舉圖表一覽/國會席次綠再過半 民眾黨竄起成第三大黨

民進黨昨天在蔡英文競選總部前舉辦當票之夜,現場湧入不少支持民眾,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右六)對支持者發表勝選感言,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右七)及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等人上台感謝支持者。記者陳柏亨/攝影 2020立委選舉開票結果,包含區域和不分區在內的113席立委,民進黨上一屆有68席,這次退步掉了7席,僅拿到61席,但民進黨立委席次再次過半。國民黨總共奪下38席,較上一屆的35席增加3席;另外本屆竄

https://ccw.org.tw/news/2020-14

戒嚴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戒嚴地域內,最高司令官有執行左列事項之權:一、得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並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誌圖畫告白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上述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必要時並得解散之。二、得限制或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動有礙治安者。三、對於人民罷市罷工罷課及其他罷業,得禁止及強制其回復原狀。四、得拆閱郵信電報,必要時並得扣留或沒收之。五、得檢查出入境內之船舶車輛航空機及其他通信交通工具,必要時得停止其交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70002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判決:核心內容及多數條文違憲、立即失效;聽證調查權部分合憲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2024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職權修法法案之關鍵條文多屬違憲或部分違憲;各黨攻防重點,牽涉總統國情報告答詢、調查權和聽證會的罰則等核心皆在今日起失去效力。多位大法官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此為本屆7名大法官「畢業作」,未來大法官人事權審查將備受矚目。

https://www.twreporter.org/a/constitutional-court-rejects-most-expansions-of-expanding-legislative-powers

戒嚴令合法性問題 -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在7/9的文章中,我們曾經提過,1949年5月19日所宣告的戒嚴令,「程序」可能有問題。事實上,還真的有不少研究指出:曾經的戒嚴令,因為沒有符合合法程序,其實是「自始無效」的,換句話說,長達38年期間的戒嚴體制,很可能全部有違法的問題。 監察院曾經提出調查報告指出,1949年5月19日所宣告的台灣省戒嚴令,由於是由警備總司令部所發布,可以被認定為是《戒嚴法》第3條所說的「臨時戒嚴」。 按照規定,「

https://taiwantrc.org/戒嚴令合法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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