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罪人,只是一位想回家的身障婦人——一場制度羞辱的紀實】
2025年6月10日下午,新北市汐止,一位67歲的阿姨中度身障者,經歷了一場讓人至今想起仍心痛與憤怒的羞辱事件。
這不是一場意外,也不是違法脫序。
這是一場「按程序處理」之下,對一位弱勢長者的赤裸羞辱。
👵 她是一位剛做完眼睛手術的婦人
當天下午,她騎著微型二輪電動車,想趕快回家上廁所休息。她短暫騎上人行道,結果被一名汐止派出所的員警攔查。
她沒有推諉、沒有逃避,第一時間就說明:
「我眼睛剛開完刀,明天就會去補辦車牌登記。今天真的只是身體不舒服……要趕緊回家上廁所」
但這段話——她面對著的那名員警根本沒在聽。
在她說明的當下,員警開始聯絡拖吊人員前來,到來之後在一旁聊天,對她的狀況無動於衷。
冷冷一句:「每個被抓到的都這樣講。」便決定了一切。
🧊 開罰、扣車,一切程序展開。但她的痛苦才正要開始。
隨著時間推移,她身體愈加不適,急需如廁。她多次懇求:
「前面就有便利商店,拜託讓我先去上廁所好嗎?」
她聲音發抖、表情緊張,甚至蹲在原地忍耐——
但這些全被無視。沒有人動身,沒有人回應。
💔 然後,她在現場失禁了。
她沒能忍住,整條褲子濕透,當街羞辱、崩潰難過。
她的身體早已不是可以硬撐的狀態。
這時,另一名員警開車抵達,將「扣車單」送來交給現場員警——
就在這個瞬間,她已經尿下去了。
在場員警、一群執法人員,卻沒人對她說一句「妳還好嗎?」
💢 她求助無門,只能哀求協助:
請求幫她叫計程車(被拒)
請求幫她買條乾淨褲子(被拒)
希望能載她一小段距離(被拒)
結果,在這樣一位身障婦人失禁、崩潰、難堪的情況下,其中一名拖吊人員竟然調侃說:
「妳就在旁邊把褲子曬乾再走吧。」
這句話,像刀子一樣插進她的尊嚴。
而現場唯一有公權力的員警,不僅沒有制止,反而繼續與拖吊人員閒聊,對這羞辱默許與冷眼旁觀。
❓最荒謬的是:員警甚至說出這句話——
「要不要叫救護車?妳自己考慮清楚。」
員警難道看不出來阿姨右眼全盲,只剩剛開完刀模糊的左眼在看路嗎?
請問,這是在保護人民,還是在警告人民?
她不是病危,她只是失禁;她不是重傷,她只是想回家。
請問警察不知道嗎?救護車是緊急醫療資源,不是你卸責推託的藉口!
😭 最後,她被丟在橋頭,濕著褲子、沒人理她、一人離開。
她沒逃,她沒反抗,她沒要求特權,
她只是請求社會,能不能多一點人性。
🚨 這是依法行政?這是制度羞辱!
我們要問:
一位身障長者苦苦求助,卻被拒絕所有協助,這叫「依法」?
她已失禁、失控、情緒崩潰,你卻說「要不要叫救護車」,這叫「保護人民」?
拖吊人員可以當街羞辱弱勢者,員警旁觀不制止,這叫「執法尊嚴」?
📣 我們的社會不能再容忍這樣的冷血:
1️⃣ 汐止分局應立即公開說明並正式道歉
2️⃣ 該名員警應接受行政調查與懲處
3️⃣ 拖吊人員涉羞辱言語,應撤換並公開致歉
4️⃣ 警政署應修訂「人性執法標準作業流程」,保障身障與長者的尊嚴權
5️⃣ 媒體與社會必須持續關注,不能讓這樣的羞辱再次發生
🔁 請分享這篇文章,為她發聲,也是為我們未來的自己發聲
這件事不只是她的痛苦,
這是一面鏡子,讓我們看清楚:
制度可以合法,但不能沒有人性。
執法可以嚴謹,但不能用來羞辱。
今天是她,明天可能是我們的母親、姊姊、阿嬤,甚至是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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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AI形成非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