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預告行人友善、優先區限速 嚴重超速最重罰3萬6000元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已於今年4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屬一般超速最重可處2400元罰鍰、嚴重超速最重處36000元,預計10月1日施行。草案規定,行人密集場所周邊應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其包括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兒童課後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已於今年4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屬一般超速最重可處2400元罰鍰、嚴重超速最重處36000元,預計10月1日施行。草案規定,行人密集場所周邊應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其包括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兒童課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