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布自115年1月起至116年1月止,每月加發生活補助金,包含:
1、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1000元
2、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750元
3、其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者計5類對象:每人每月發給500元
如果同時具備有2類資格者,可從優擇一領取,且為了簡政便民,加發補助民眾免申請,由各地方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政府主動匯款至民眾帳戶,存摺上會註明「行政院發」字樣。
另外~全面擴大對獨居老人的問安、送餐、安裝緊急救援等關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