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收賄案
時任民進黨籍市長黃偉哲的內閣成員、經發局長陳凱凌,利用職務之便,向廠商收受現金、花酒等不正利益,以協助其取得光電相關的設廠許可與補助。陳凱凌已被法院判刑確定,入監服刑。
揭示的問題:這是最直接的證據,顯示負責審批光電案的政府高層官員本身就存在系統性貪腐。權力過度集中且缺乏外部監督,讓一個局長就能決定數億元的利益歸屬。
2. 學甲88槍擊案與光電利益糾葛
檢方調查後直指其背後與龐大的光電利益脫不了關係。涉案核心人物如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被認為是地方上重要的光電利益喬事者,相關涉案人已被起訴或判刑。此案揭示了綠能開發背後龐大的地方利益,已與地方派系、黑金、甚至暴力恐嚇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