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嘉義,中正大學法律黃姓研究生力挺高端,前往施打。
六天後,黃男騎車突然昏迷,事後證實因頸動脈血栓,致右側大腦大範圍梗塞。
大林慈濟醫院動兩次腦部降壓手術,分別取下左右各一塊頭蓋骨。
去年 11 月,為了就近照顧,家屬將黃男轉院至林口長庚。
去年 11 月底,為進行頭蓋骨縫合手術,向大林慈濟醫院取得黃男兩塊頭蓋骨,大林慈濟僅交付一塊頭蓋骨,卻稱密封容器內有兩塊。
去年 12/8,林口長庚手術時開蓋,發現密封容器內只有一塊頭蓋骨,緊急聯絡大林慈濟,大林慈濟晚間才補送來另一塊頭蓋骨,導致兩天後重複手術。
大林慈濟坦承疏失,願意賠 3.6 萬,後來提升到 6 萬,雙方調解不成,家屬提起民刑事訴訟。
嘉義衛生局表示,已依醫療法裁罰大林慈濟 5 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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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2/9,國家回應此案不合救濟給付要件,「無醫學實證說明與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之關聯性」,不理賠。
家屬提起訴願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