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版本,以為僅修改民法二條就宣示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建構,沒有針對同性婚姻特殊性增訂實質內容,也沒有相關配套,」鍾宛蓉事務所律師鍾宛蓉認為,現在修法草案密度不夠,修改民法之外,連帶需要修正家事事件法、人工生殖法、婚生保健法、刑法、國籍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法律,還得討論是否代理孕母合法化,而整部民法奠基在異性婚姻的基礎上,同性婚姻很難適用,執行上更是困難重重」 -天下雜誌
Past 31 days
Total Visit: 0
There is 1 fact-checking reply to the message
Lin mark this message contains misinformation
originally written by Lin
假的。民法若修正,多數法律透過法律解釋上不修改也無所謂,即使打算修改也很簡單。此謠言多慮了,直接改民法的話,同性婚姻適用跟執行上都很容易,而且非常省成本 。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時傷財,反而形成浪費國家資源。因為跟「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多如牛毛,例如:醫療、訴訟、財產等權利,這些權利散見在各種法律中,在立法院也分屬不同委員會。一旦專法並沒有將「同性伴侶」等同於「配偶」,當同性伴侶無法適用「配偶」的權利時,立法者必須一部一部法律提出來檢討這種差別待遇是否合理、必要,這絕對是立法資源的莫大浪費。而尤美女委員提出,現在躺在立法院二讀程序的的立法草案,則只需要修改《民法》的5個條文,因為只要把「同性伴侶」納入「配偶」的範圍,不只不會影響到異性戀夫妻的任何權益,更是對民法或其他法律更動最少的修法方式。

在出現同志婚姻立法的爭議之前,不區分男女的稱謂用語,在民法以及各法律裡本來就已經存在,而且不少見,它的意義只是這個法條的效力對女性或男性沒有差別,不需要標註。「法條中」採取中立用詞,將夫妻改為配偶、父母改為雙親,但並未規範日常用語,不影響民眾稱謂。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與「任何一種性教育」的實施均無關。
最好的立法方向,是在價值上盡可能保持中立,讓法律有彈性,能「支持每種價值觀在這個法律系統下追求卓越」。而我們當前民法中的婚姻相關部份,就已在相當程度上去除特定道德價值觀,讓各種價值立場都能在這制度下追求卓越。

References

https://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tw/2016/11/q_19.html
不分性別的稱謂與婚姻平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01/858979.htm
反同團體春節每日一PO網友不買帳

http://buttom.github.io/aids/
愛滋謠言終結者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15
是同性戀有問題,還是道德有問題?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

不分性別的稱謂,都是婚姻平權提案害的?

Q:不分性別的稱謂,都是婚姻平權提案害的? A:不是。民法中不分性別的稱謂,不是從婚姻平權的提案開始的。 昨天談了「雙親1」與「雙親2」,發現許多人對於民法改性別中立的稱謂感到很不舒服,原來大家真的很喜愛「父」跟「母」,「夫」跟「妻」。今天看到一位朋友說加拿大安大略省用「分娩家長」(不知道原文是什麼),導致爸爸不能叫爸爸,媽媽不能叫媽媽很悲痛很不能接受。老實講民法的對懷孕生小孩的偉大媽媽用語叫

https://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tw/2016/11/q_19.html

春節回誰的娘家? 反同團體春節每日一PO網友不買帳 | ETtoday新聞雲

▲反同團體批同性戀要回誰的娘家?卻遭網友打臉。(圖/下一代幸福聯盟,下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反同婚的「下一代幸福聯盟」連續在春節假期PO文,除了初二寫到「初二回娘家,到底回誰家,誰是公公誰是婆婆,男男和女女傻傻都分不清」外;在春節尾聲也呼籲民眾力阻同婚法案,「現在政府推行同性婚姻又兇又急,且不廣開公聽會」;1日開工前也指出,「學校開學了,但是學校課本在教什麼,你知道嗎?」 另外,下一代幸福聯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01/858979.htm

愛滋謠言終結者|同性婚姻與愛滋FAQ|作者:馮一凡,彩虹工作小組。顧問: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同性婚姻與愛滋FAQ 同性婚姻與愛滋有什麼關係? 嚴格來說兩者間沒有什麼關係。但目前的愛滋防治政策中,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即是,提昇LGBT群體的權利,減少對他們的歧視與污名,避免因為制度性的歧視,而無法配合政府的愛滋防治政策。基於公共衛生的考量以及同性婚姻作為LGBT伴侶間權利的重要指標,政府應該考慮積極推動。 有人說同性婚姻

http://buttom.github.io/aids/

是同性戀有問題,還是道德有問題?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一名風華絕代的扮裝皇后,光腿長就到我胸口了/攝於2013年紐約同志大遊行 民法972條修法適用同性婚姻、提出伴侶制及家屬制之多元成家草案,這個議題在台灣沸沸揚揚好幾天了,每天打開Facebook,我還是不斷看到眾多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說法流傳,包括多元家庭等於合法化多夫多妻、多元家庭提倡多P雜交(他們想說的應該是家屬制度,「家屬」其實早已存在民法中)、同性婚姻會瓦解家庭價值、同性婚姻會帶來人工生殖問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15

自由開講》立專法比修民法更耗資源-回應羅瑩雪「無色覺醒」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鄭子薇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在「無色覺醒」節目中,提倡立專法而非用民法保障同性伴侶。其中的一個立論是:「堅持修民法,是要修民法裡面所有關於父母、夫妻,還有男女等等這些跟性別有關的名詞,有二百多個法條都要修正。而且會影響傳統家庭運用很長久的觀念跟名詞,會造成非常大的不方便。」乍聽之下言之成理,然而,大家知道法律最常用什麼詞彙來稱稱呼「夫妻之一方」嗎?不是大家常用的「老婆」、「老公」,也不是我們常聽到的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525860

The content above by Cofacts message reporting chatbot and crowd-sourced fact-checking community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CC BY-SA 4.0), the community name and the provenance link for each item shall be fully cited for further reproduction or redistribution.

Add Cofacts as friend in LINE
Add Cofacts as friend in LINE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