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手賤擠破屁股「火癤子」,沒想到3天後高燒40度送ICU.....
如果時間能重來,我一定不會去碰那一顆東西。
一開始真的沒什麼。只是屁股靠近大腿那邊,長了一顆紅紅腫腫的小包,按下去會痛,有點熱,我心想:「大概是火氣大吧,火癤子而已。」
第三天晚上,洗澡時我看到它中間白白的,整個人就犯賤了。我想說,擠掉就好,省得一直痛。
那一擠,是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一個動作。
擠的瞬間,其實沒有想像中痛。
膿擠出來一點,我還鬆了一口氣,覺得「好了好了,解決了」。
結果當天半夜,我開始發冷。
不是普通那種冷,是全身發抖、牙齒打顫,怎麼蓋被子都沒用。
第二天一早,我量體溫,39度。
中午,40度。
我開始頭暈、噁心、站都站不穩,連說話都覺得累。
家人看我臉色不對,直接把我送急診。
急診室燈一亮,醫師掀開我褲子一看,臉色立刻變了。
「你這顆,是你自己擠的?」我點頭。
下一秒,他語氣直接拉高,幾乎是吼的:
「你知道你擠出來的是什麼嗎?那不是膿,是索命的毒液!」
我整個人愣住。醫師指著傷口說,那不是普通痘子,是嚴重的皮下細菌感染。
屁股、大腿根、會陰這一帶,本來就是細菌最多的地方,我這一擠,等於把細菌直接送進血液裡。
「你現在不是單純感染,」他說得很重,
「你是敗血癥前期。」
後面的事,我記得不太清楚了。
只知道我被推進加護病房,手上插滿管子,連呼吸都變得很困難。
醫師後來跟我家人說,如果再晚一點來,
細菌一旦全面擴散,器官衰竭、休克,真的會救不回來。
等我退燒、清醒後,主治醫師站在我床邊,語氣冷靜但毫不留情:
「很多人都是這樣死的——
不是病死,是手賤死的。」
後來我才知道,像火癤子、癤、腫包這種東西,擠破=製造一條直通血液的高速公路。尤其長在臉、脖子、屁股、會陰的位置,
不是不能碰,是絕對不能自己碰。
現在那個地方,留了一道疤。不大,但我每天看到,都會提醒自己一句話——
有些東西,看起來只是小事,一動手,就是拿命在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