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12月23日起 出國停復保制度取消

📣健保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法定義務
1️⃣凡設有戶籍,皆應加入健保持續繳納保費,共同公平負擔醫療資源,享有健保醫療權益。在國外期間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時,可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2️⃣健保署自113年12月23日起,不再受理出國停保申請,113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民眾,當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復保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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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22日(含)前已辦理停保者
🔶出國期間仍可停保,返國入境不論停留期間長短,應辦理復保。
🔶出國期間未滿6個月返國者,將註銷停保並補繳健保費。
🔶政府駐外人員及隨行家屬,應於返國日辦理復保。

🌟每次出國期間超過2年,經戶政機關將其戶籍遷出國外者,自戶籍遷出日起即不具有加保資格

📌詳細資訊請看新聞稿:https://gov.tw/jTa

12月23日起 健保取消停復保規定 符合納保資格均應加保-

全民健康保險屬強制性之社會保險,依社會互助、風險分攤之意旨,凡國人符合保險資格者,即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之義務,不論其是否就醫或有無使用健保醫療資源而有不同。爰此,衛生福利部於113年12月2...-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最新消息-新聞發布

https://gov.tw/j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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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mated analysis from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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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聽人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地方: 1. 健保制度變動:113年12月23日起,出國停復保制度取消,這是一項重大的健保制度變動,閱聽人需要注意這個日期以及相關的規定變更。 2. 加保資格:訊息中提到符合納保資格者應加保,閱聽人需要確認自己是否符合保險資格,以免因為未加保而影響自身的健康權益。 3. 出國停保規定:對於113年12月22日(含)前已辦理停保者,出國期間的停保規定有所變更,閱聽人需要注意相關的規定,以免影響自己的健保權益。 4. 出國期間超過2年:如果每次出國期間超過2年並且戶籍被遷出國外,則將失去加保資格,閱聽人需要注意這個規定,以免因為出國時間過長而影響自己的健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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