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狂抓3230個毒駕根本抓心酸!結果全判「易科罰金」
一年抓3次直到撞死老婦,這簡直是消費得起的殺人許可證
一般人騎車忘記打方向燈,看到警察都會心虛發抖,但台灣有一群駕駛可神了,他們直接把馬路當成「毒趴包廂」,拉完K吸完安照樣踩油門上路。結果警察好不容易抓到人,後續的發展卻荒謬到讓人拳頭硬到不行。
自從去年底警方開始用「唾液快篩」抓毒駕後,短短三個多月竟然一口氣揪出3230個陽性反應的毒蟲駕駛。這個數字有多扯?等於你每天出門,馬路上就有幾十個腦袋不清醒的不定時炸彈在跟你飆車,這撞擊機率簡直比走在路上踩到狗屎還要高出好幾倍。
前線警察頂著危險抓得滿頭大汗,業績好到連毒蟲都開始不敢亂跑,但更扯的在後頭。這些涉嫌毒駕的傢伙被送進司法程序後,你以為會面臨什麼嚴刑峻罰?錯了,法官往往大手一揮,直接讓他們「易科罰金」拍拍屁股走人。
對這群連昂貴毒品都買得起的毒蟲來說,繳個幾萬塊罰鍰根本不痛不癢。這點錢買不到幾次高檔貨,卻能當作馬路上的免死金牌,連資深警官都無奈大嘆,毒駕在台灣已經變成一種「消費得起的犯罪」。只要老子有錢,把別人的命當碰碰車撞似乎也無所謂。
最讓人發毛的真實案例就發生在基隆。去年十二月,一名無辜的老婦人走在路上,直接被一個楊姓男子開車當場撞死。事後翻開這傢伙的履歷真的會讓人氣到吐血,這個姓楊的毒蟲,光是一年內就被警方抓了整整三次毒駕!
前兩次被抓,司法體系就像是個慈祥的聖誕老人,讓他罰個錢就回馬路上繼續練車。直到第三次,他終於用一條無辜的人命,完成了這場早該被阻止的悲劇。這哪裡是過失致死,明知吸毒還硬要開車,這根本是仗著法律軟弱的「不確定故意殺人」。
專業律師也看不下去,直言毒駕的複雜度遠比酒駕還要恐怖。酒駕頂多是反應變慢,毒蟲嗑藥後產生的幻覺跟暴躁,根本是直接把方向盤交給死神在操控。更別提這次專案裡,還有124個疑似毒駕的傢伙直接選擇「拒測」,擺明了就是跟你賭現行法律拿他沒轍。
警察發明了再厲害的快篩工具,抓了再多的人,如果後端的法官繼續把毒駕當成違規停車在罰錢,這種馬路上的俄羅斯輪盤遊戲就永遠不會停止。那些被毒蟲撞碎的家庭,連想要個最基本的公道都像是奢求。
買得起毒品卻不用去坐牢,只要乖乖去銀行繳罰金,就能換取下一次暢遊馬路的資格。台灣的司法到底是在保護無辜的用路人,還是負責幫這群毒蟲核發「合法殺人執照」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