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9月新制上路 住家沒裝住宅火災警報器!最高開罰3萬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AMP
高雄9月新制!高雄市政府去年8月15日修正《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明定依法無需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含5樓以下透天厝、公寓或平房等),若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且勸導仍未改善,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新規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
高雄9月新制!高雄市政府去年8月15日修正《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明定依法無需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含5樓以下透天厝、公寓或平房等),若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且勸導仍未改善,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新規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