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https://storage.googleapis.com/cofacts-media-collection/production/image/nhrjpw/yAfIf_AP4A_gQ-P_4B_AA8AD7__gD-ADgAPAA_8D_9c/webp600w?GoogleAccessId=media-uploader%40industrious-eye-145611.iam.gserviceaccount.com&Expires=1722211200&Signature=ledtQKimVrO4xFjy3HCOVygfPKO90YgW2PsTyMp35HpnQ247iHkCBEOGQikIRIm8kXq0411Eh8%2FlAgM9OR%2BtG9EwznPpSfRZJuMpyJ%2FwyoXwl6LG918ZWip4jhsxCd8taaMRfN3tt%2FTr97jdlaBIbXO5dhJJPcLvDzTaceO9CkooNYdy6K%2B%2BqBumew9Q%2BGtajHA9v%2BP7mQ7pv%2FX%2BnK%2BwyL7ANhH%2BWgd%2BPCnGMKhchwl%2F7re2uP%2F3rgPUoNiS9oiEj5CHJsADlhYKYS12tXeFbx2WfC4sBelTUZKe%2FGn9y4SAFFuItx9Oo4BGpVFzNkzCxZ4vZaV4ox7yIvw0J7ivSw%3D%3D)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民國 11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
發稿單位:公共關係室
連絡電話:(02)2959-4939 宋組長
清冠一號是中醫師處方用藥不得私售
近日衛生福利部已同意核予臨時藥證
民眾須至中醫院所經醫師診斷後取藥
清冠一號是由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中醫師全聯會、臨床中
醫師、三軍總醫院等數家醫學中心合作實證,已確定能有
效治療新冠肺炎。
二、近日衛生福利部業已同意核發臨時藥證,供取得專利授權
的國內藥廠在疫情期間申請製造清冠一號。
三、清冠一號屬於中醫師處方,須經中醫師診斷病情後,始可
調劑給藥,民眾不可至坊間藥房、網路、其他通路自行取
藥,以免誤服不當藥物而受害,業者若自行販售清冠一號
處方予民眾,業已違反藥事法並涉犯密醫等罪,敬請遵守
法律。
四、 疫情期間,請民眾遵守政府醫療分級分流等管制措施,特
別是確實配戴口罩、避免群聚或外出、配合實聯制政策,
若有身體不適狀況,請儘速配戴口罩就醫。
五、未來建議中重症病人由醫院收治於負壓隔離病房,輕症者
至檢疫所留觀;中醫師可依政府指示赴檢疫所進行診療,
以及至收治住院的醫院會診。
六、基層診所部分,可以提供免疫調理等中醫服務,至於新冠
肺炎確診者,仍須依政府醫療分級措施診斷治療。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 柯富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