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甲方涉及南法行為,甲方須承擔全去律責任。
若乙方賬戶於理與间有任何问题,甲方须一次性情乙方新台幣500萬元。
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賬戶內資金,如違約須支付帳戶資金的十倍賠償,並承姻法律
.
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約,須支付違約金新台幣20 萬元。
甲方確保乙方能獲得承諾資金並無後續還款問題,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相應損失承
擔相應法律责任。
第五條:保密傳款
• 甲乙雙方須對本合約內容及選程中獲悉的資訊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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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相關資訊。
第六條:爭決
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優先次協商方式解決。
若協商未果,雙方同意以豪滑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法院。
合約簽署
甲方(補貼代辦公司):和國際控股有限
公司
股森
代表人:杜英喘:
乙方(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