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文霸氣奪回二二八定義權,雷霆反擊搶回回話語權,甩出證據和邏輯實現降維打擊!
鄭麗文這一次徹底攤牌了,她要用三把鋒利無比的手術刀,一層一層剝開民進黨最醜陋的畫皮。
她要讓全台灣人看清楚,你們每年流的眼淚,你們心中燃燒的仇恨,到底是被建立在多麼荒唐,多麼可笑的謊言之上。
當鄭麗文站在二二八紀念碑前,她身旁站着國民黨的副主席和高層,對面,是無數媒體的長槍短炮,空氣中瀰漫着一股火藥味。
所有人都以為,她會像她的前任們一樣,説幾句場面話,然後默默獻花走人,錯,大錯特錯。
鄭麗文一開口,就是一道驚雷,直接劈向了躲在總統府裏的賴清德。
她怒斥民進黨,幾十年如一日的把國民黨形容為魔鬼,把二二八跟白色恐怖混為一談,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最卑劣的政治盤算,搞台獨。
她更是一針見血的指出,現在的民進黨,比當年的國民黨更殘暴,更不民主,已經到了想抓誰就抓誰的地步。
這哪裏是在紀念歷史,這分明是在用歷史的悲劇,當做自己政治獨裁的遮羞布。
鄭麗文的這場驚天反擊,讓所有等着看國民黨笑話的綠營名嘴,當場傻眼。
他們發現,眼前的這個女人,已經不是那個可以任人宰割的國民黨了,這是一頭睡醒的獅子,而且她的爪子,已經按在了民進黨的喉嚨上。
那麼,鄭麗文手上到底攥着什麼樣的王牌,讓她敢如此硬氣的正面硬扛,她又是如何用一個又一個鐵證,把民進黨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接下來的內容,請你一個字都不要錯過,因為這三把刀,刀刀見骨,刀刀致命。
第一刀,也是最狠的一刀,鄭麗文直接砍向了民進黨那座用謊言堆砌起來的亡靈紀念塔,那就是被無限放大的死亡數據。
大家想一想,這些年,民進黨和他們的側翼學者,是怎麼描述這場悲劇的?
他們會告訴你,蔣介石在台灣屠殺了至少40萬到60萬人,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這是一箇中型城市的人口,他們要把蔣介石描繪成台灣的希特勒,要把國民黨打成納粹一樣的存在,用這種聳人聽聞的數字,在台灣人心中種下仇恨的種子。
但真相呢,當所有人都被這種情緒淹沒時,鄭麗文冷靜的像一個法醫,直接甩出了一份讓對手無法辯駁的官方鐵證。
她告訴全台灣,根據二二八補償基金會的官方申請數據,注意,這是民進黨自己成立的基金會,數據絕對做不了假,截至目前,真正核定補償的死亡人數是多少686人,失蹤178人,加起來總共864人。
大家聽清楚了嗎,不是四十萬,更不是六十萬,是八百六十四人。
鄭麗文當場就提出了一個最致命的質問,在台灣這種高度政治化,而且補償金極其豐厚的情況下,如果真的有幾萬,甚至幾十萬人死亡,他們的家屬為什麼不出來申請補償,難道有人會跟錢過不去嗎,難道那些家庭會眼睜睜看着親人的冤屈被埋沒嗎?
這一個問題,就像一把錐子,直接戳破了民進黨吹了幾十年的謊言氣球,那四十萬的幽靈,瞬間煙消雲散。
這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打臉,而且還是用你自己家的尺子,來打你自己的臉。
但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不,鄭麗文的追殺才剛剛開始。
她緊接着又補了一刀,直接讓民進黨的史觀徹底破產,她反問民進黨,你們天天哭喊着這八百多人的悲劇是大屠殺,那日本侵略台灣期間,殺了我們六十多萬人,你們怎麼就噤若寒蟬了,你們怎麼就不敢去跟日本要真相,要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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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據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資料:
審定賠償金額:72 億 8,360 萬元
審定得受領賠償金人數:10,388 人
受領賠償金人數:10,260 人

「審定得受領賠償金人數」是指在根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處理賠償事宜期間內,基金會調查名單裡審定的人數;並不是「所有的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人數。

更多的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消失是因為二二八事件被殺,或受難者家屬始終找不到先人遺體,無法提出死亡證明等證據,即使要找具有公信力的里長等人來當證人證明家人受難,證人已不在人世,也無法提出證明申請賠償,所以這些人甚至不在名單裡。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也只是限定一段期間受理賠償,代表的是這段時間內確知的受難者人數,並不是所有的受難人數。(國家人權記憶庫)


2. 以審定金額與人數來粗略計算,平均一個人的賠償金只有70萬。
實際上,根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死亡賠償最高只賠600萬,
後續“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有將死亡賠償提高到1200萬,也就是說因為二二八受害,最多只有1200萬的賠償金。

拿1200萬交換你的生命、你的人生、還有你整個家庭、你的上一代與下一代都被做記號、被歧視,生活在陰影之下,這樣的賠償叫做“極其豐厚”?

References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https://www.228.org.tw/賠償金審理統計

國家人權記憶庫
https://memory.nhrm.gov.tw/NormalNode/Detail/71?MenuNode=13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https://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2.aspx?lsid=FL010119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https://www.rrf.org.tw/life

國家人權記憶庫: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

立法院早在1992年2月28日,就有吳梓等18立委提出「二二八事件處理條例草案」、洪昭男等20位立委提出「二二八事件補償條例草案」及謝長廷等19位立委提出「二二八受難者賠償條例草案」等三個版本。而行政院直到1993年6月10日才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查。 1995年3月23日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總統於4月7日公布,10月7日施行。條例第四條明訂每年2月28

https://memory.nhrm.gov.tw/NormalNode/Detail/71?MenuNode=13

生命、人身自由受侵害之賠償-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https://www.rrf.org.tw/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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