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億元的專業笑話:一場核四燃料棒鬧劇》
這場鬧劇的起源,要追溯到 2018 年政府為了落實「非核家園」政策,下令將核四廠尚未使用的 1,744 束燃料棒分批運回美國。當時的邏輯是「物理性斷念」,認為把燃料棒送走,即使換了執政政府,核四也無法重啟。
沒想到 2026 年 5 月 5 日,審計長陳瑞敏在立法院回應民衆黨立委洪毓祥質詢時,拆穿了這場國王的新衣:這批價值 80 億元 的燃料棒在美國不僅找不到買家,台灣每年還得倒貼 4 億元 的儲存費。更諷刺的是,現在為了核三延役,我們竟要另外撥款買新的燃料棒。這場由「政治指導專業」所導出的荒謬劇,就此成為台灣能源史上最昂貴的笑話:
一、 系統的本質差異:就像「油電車」與「純電車」
核三與核四最大的不同,在於它們屬於完全不同的「動力系統」,這也是為什麼燃料棒絕對無法挪用的根本原因:
核三廠 (PWR,壓水式反應爐): 像是一台**「油電車」**。它有兩套迴路,爐心的水被高壓抑制而不沸騰,再透過熱交換器產生蒸汽。
核四廠 (ABWR,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 則像是一台**「純電車」**。它是較新一代設計,爐心的水直接沸騰產生蒸汽。
二、 技術規格的「死結」:規格完全不相容
這兩款「機组」的燃料棒,從設計之初就沒有互換的可能性:
•物理形狀: 核三燃料組件是 17 × 17 長方形陣列;核四則是 10 ×10 正方形陣列,尺寸完全對不上。
•控制邏輯: 核三控制棒從上方插入;核四則從底部向上插入,結構完全相反。
•濃縮度設計: 核四採用的「軸向濃縮度分佈」,在核三的壓水環境下完全無法運行。
•無法將核四棒拆解, 再將濃縮鈾製成核三棒: 這技術上有困難, 廠商也不可能去做這種苦差事, 会被告的!
三、筆者試用 兩個讓人苦笑的「白話比喻」, 大家就容易瞭解了!
1、「戒菸的代價」:
一個家庭因為想戒菸,不惜花大錢把家裡買好的幾萬塊香菸寄到國外倉庫寄存,每天還要付昂貴的倉租費;結果幾年後因為壓力大想抽菸,又跑去樓下超商買更貴的新菸。
2、「名車拆零件」:
想把核四棒分解重造成核三棒,就像是「把一台全新的賓士拆掉,只為了取其中的鋼材去打造成一台 BMW 的零件」。不僅專業上行不通,經濟上更是愚蠢。
結語
目前的現狀是:買燃料棒花了 80 億,運費花了 7 億,外運至今每年還要付 4 億儲存費給美國廠商。 這種「資產變負債,負債還要付利息」的財務決策,在民間企業絕對是重大失職。如今,我們守著一堆在美國「燒錢」的核四燃料棒,卻要重新編預算向美國買新的核三燃料棒。
如此巨額的公帑損失,難道監察院與檢察機關可以坐視不管嗎?
當年的決策者在缺乏買家、且未評估能源回頭路的情況下,執意執行「物理性銷毀」資產的行為,已可能造成國家公帑的重大損失。
審計部已要將此案進行「政策與管理改善」的專案檢討報告,我們也會高度關注:誰浪費了這筆納税人的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