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賴清德政府大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引起各縣市怒火民怨,且會影響到你我的福利與權益,關於一般性補助款,你我應該知道的幾件事:

一、今年行政院編列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共2501億1279萬,藍白一毛未凍刪,完全可動支,而且這2501億元被列為「中央法定支出」,代表依法不能刪除。年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後,民進黨中央及各立委的製圖說帖中,都明確將一般性補助款列為「中央法定支出」。

二、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共刪減2075億,其中「通案刪減部分」為939億元,分為指定項目303億元、沒指定項目636億元。賴清德政府竟要將「通案刪減部分」中沒指定項目的636億元都砍在一般性補助款,各縣市統刪27.3%,嚴重影響各縣市社福、基本建設,甚至學生的營養午餐費用。

三、藍白對預算用「通刪」方式,就是希望行政院在必要預算外,想辦法撙節,刪除浮編浪費的預算,不過賴政府卻帶頭違法,未與地方政府溝通,直接刪除關乎民眾福利的重要財源。賴清德政府完全不思撙節、不管地方死活,懲罰人民、欺負弱勢。

《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在114年3月21號正式通過,就算賴政府未來要釋憲,結果出來前也應該遵守三讀通過的法律,這才叫做依法行政。

《財劃法》第30條清楚的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目前賴政府所刪除的一般性補助款,事實上都已經編列在地方政府今年的預算中,中央早已承諾地方,現在卻耍賴皮、耍無賴。

賴清德政府公然違法,用報復性的方式,刪減地方的社會福利、交通改善等民生預算。立法院針對地方補助,一毛錢都沒有刪減,「統刪的部分是針對中央政府的一般維持費,並非地方政府補助款,不要明知違法卻打迷糊仗」。

賴政府不思考如何撙節,只拿地方政府以及一般普通的市民當成出氣筒,何其荒謬?

賴清德總統的520談話還多次強調團結,將開啟朝野對話,結果才沒幾天,就開始清算各縣市,在沒有任何溝通的情況下刪除27%的地方補助款,未來各縣市政府其實都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而且這次各縣市的不滿是不分黨派的。

過去賴清德政府常用所謂的「凍刪」預算造謠,目前大多數的預算凍結案,也都迅速解凍中,政府可以正常運作,且賴政府今年所拿到的預算數是中華民國史上最高,將近3兆元,不需要把責任推給立法院合法的預算刪減。賴清德在拿到史上最高預算後,未來還想要立院通過4100億元的特別預算,政府不是沒有錢,我們的政府是很有錢啊!但竟然在這個時間點,還要去苛扣地方縣市政府對於基層民眾的社會福利,只能說是完全沒有良心。

最後,我要告訴各位台北市民,台北市這次共被賴清德政府砍了37.9億元,三峽車禍事件後,大家最關心的交通問題,賴政府更是毫不留情刪了將近7億元,說好要檢討改進,讓交通悲劇不再發生呢?

黃仁勳要落腳到士北科,其中的交通改善相關計劃全部都被賴清德政府砍掉了。好不容易邀請到黃仁勳來台灣設廠深耕,中央政府卻砍掉市府協助輝達的配套交通計劃,這讓外界怎麼看呢?賴清德政府有沒有想過,台灣的產業應該要如何提升呢?政府為什麼要來扯自己國家的後腿呢?難道賣了台積電還不夠,還要再砍士北科,對黃仁勳在台灣的投資設下障礙嗎?不讓產業成長,阻礙國家發展,這根本就是賣台的行為!

此外,台北市的教育預算補助被砍了12.41億元,兒少、婦女及身障等社會福利補助款也被砍了14.66億元,僅剩下9.5億元。社會福利包含低收入戶家庭學生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的醫療費用補助、急難救助及其他社會救助支出,以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砍了將近40%,對台北市的弱勢民眾衝擊相當大,民眾今年若是領不到補貼,應該去找賴政府算帳要錢。

而這些受影響的都是與一般民眾息息相關的福利補助,賴政府騙了老半天,到最後全民才知道,這些民生預算根本不是立委刪除,而是賴清德政府以報復的心態違法刪減,要將責任推給藍白刪預算,而結果就是人民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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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藍白刻意陷執政黨於不義,先是亂刪預算,重複刪減、刪減數超過預算數,超過的數字還叫行政院自己決定要刪掉哪些項目,等刪了又再說政府不顧民眾。但問題的根源是,台灣並沒有稅收不足,明明有高稅收,卻要被藍白亂刪預算,根本是故意要讓政府無法運作,故意作亂。(資料:READr 2025/2/4)


以下為林智群律師2025/5/23於臉書貼文回應:

行政院刪減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藍白說「一般性補助款是法定預算,不能刪減」。這個話對不對,大家看法條最清楚。

一般性補助款是根據財劃法、地方制度法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這個是行政命令層級,不是法律層級)。

而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中央是「得酌予補助」,不是一定要補助,這個是中央看自己財政情況而定,沒規定一定要補助。既然是「得酌予補助」,那還是法定預算嗎?

但藍白去年底通過新的法案,增訂第3項,要求中央給予地方一般性補助款數額,不能低於去年的數字。
第3項看起來會不會覺得跟第1項互相矛盾?(藍白就是亂修法嘛!)

這個第30條第3項的法條在今年3月底生效,行政院已經聲請大法官解釋。

一、藍白這個修法有違憲問題:
1.立法院等於是侵害行政權自由決定的空間,導致行政責任無法釐清。立法院這樣訂死,中央政府被地方政府搶了3700億元,明明沒錢,還要「依法」硬給地方不低於去年的標準數字,那國防預算、教育預算不足,導致施政失敗,算誰的行政責任?
2.地方政府已經拿了3700億元(還不用做相對應的工作項目),為什麼還可以再要中央補助?

二、藍白去年底這個修法沒訂生效日,今年3月21日才公布生效,那個時候行政院預算已經在1月底被立法院通過了,1月底通過的預算,可以用3月底生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去約束嗎?再怎麼樣,也是明年預算才適用。

如果要依法論法,麻煩把相關法律來龍去脈搞清楚,而不是拿一個圖在哪裡看圖說故事。

References

READr 2025/2/4
https://www.readr.tw/post/3025

林智群律師 FB 2025/5/23
https://pse.is/7s2cfj

總預算案爭議未完:重複刪減、數字兜不攏?卡關原因全解析 - READr 讀+

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1 月 21 日歷經 20 小時的表決大戰後三讀通過後,立法院至今未完成審查報告。行政院稱三讀宣讀的內容只有 1 頁,目前還沒有獲得預算的詳細說明,並不清楚實際的刪減、凍結金額。理論上,審查報告會列出各部會每筆預算的刪減、凍結金額,以及立委提出的所有決議內容。立法院作業持續卡關,國民黨立院黨團...

https://www.readr.tw/post/3025

林智群律師(klaw)

行政院刪減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藍白說「一般性補助款是法定預算,不能刪減」。 這個話對不對,大家看法條最清楚。 一般性補助款是根據財劃法、地方制度法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這個是行政命令層級,不是法律層級)。...

https://pse.is/7s2c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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