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Past 31 days
Total Visit: 4
There is 1 fact-checking reply to the message
Lin mark this message contains personal perspective
originally written by Lin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的部分含有無法查證的陰謀論,因為此二者沒有直接關係。

經濟部研擬《電業法》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先推動綠電自由化及電網公共化,後續待相關運作及機制成熟後,再啟動第二次修法,期藉由循序漸進推動電業改革及能源轉型,逐步完成電業自由化,落實推動我國綠色產業發展。

Opinion Sources

http://www.npf.org.tw/3/14148
劉黎兒說台灣不欠電?分明就欠電!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7262
拒絕不公不義不自由電業法

http://www.ey.gov.tw/hot_topic.aspx?n=cbf8f3d06369408d&sms=b3d699a32bc6c2fa
電業法 修法說明-發展綠能,啟動國家能源轉型

黃士修 | 劉黎兒說台灣不欠電?分明就欠電!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 公共政策的理性思辯與對話平台!

無風無颱的秋老虎來襲,天氣悶熱導致用電量大增、機組效率降低,備轉容量率在9月15日創下15年來新低紀錄3.44%。9月16日又再度刷新紀錄為3.31%,當天最後拉回到4.53%,但供電警戒的紅燈仍然亮著[1]。這還是台電延後中火G8、核二G2大修時程,甚至向簽約工業大戶動用「臨時性減少用電」措施[2],才勉強守住的成果。 果不其然,幾個熟面孔的反核人士仍然在這時候跳出來說:「台灣根本不欠電!」

http://www.npf.org.tw/3/14148

【會後稿】拒絕不公不義不自由電業法

號稱五十年沒有修過重要條文的〈電業法〉已於立法院月中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ㄧ讀通過以行政院版本為主的電業法修正案,據悉政院希望能在本會期通過立法。此法將於今日12月26日進行黨團協商,環保團體認為,目前政院版的電業法將扼殺綠電,並讓台電一家獨大,是一個不公不義不自由的電業法,行政院應撤回此法案,因此集結於立院門口抗議,並於11:00召開記者會。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徐光蓉教授表示: 政院版意圖保護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7262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一、前言 為實現《環境基本法》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願景,以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較2005年減少50%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全力發展綠能,啟動國家能源轉型工程,已成為政府施政當務之急。因此,為營造我國綠色電力發展環境,經濟部研擬《電業法》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先推動綠電自由化及電網公共化,後續待相關運作及機制成熟後,再啟動第二次修法,期藉由循序漸進推動電業改革及能源轉

http://www.ey.gov.tw/hot_topic.aspx?n=cbf8f3d06369408d&sms=b3d699a32bc6c2fa

The content above by Cofacts message reporting chatbot and crowd-sourced fact-checking community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CC BY-SA 4.0), the community name and the provenance link for each item shall be fully cited for further reproduction or redistribution.

Add Cofacts as friend in LINE
Add Cofacts as friend in LINE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