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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條112.03.28起生效...
行政院公報
3
貨運三業派任所屬車|道路交通
輛出車營運,有違反汽管理處罰
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條例第二
之總重量、總聯結重十九條之
量,經公路主管機關行|二
政調查後,確有未善盡
管理責任者。
汽車運輸
業管理規
則第十九
條第一項
前段
公路法第
七十七條
第一項
第029卷 第057期
完成
20230328 交通建設篇
處新臺幣九千元以
上九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其情節,吊扣
其違規營業車輛牌
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或定期停止其營業
之一部或全部,並吊
銷其非法營業車輛
之牌照,或廢止其汽
處該公司新臺幣九萬
元罰鍰並吊扣各該違
規車輛牌照三個月。
、違規事件達六件:處該
公司新臺幣一萬元罰
鍰,該違規事件中超載
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
噸以下者,吊扣各該違
規車輛牌照一個月;超
載逾三十公噸以上者,
吊扣各該違規車輛牌
照二個月。
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二、違規事件達七件:處該
及吊銷全部營業車
輛牌照。
公司新臺幣三萬元罰
鍰,該違規事件中超載
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
噸以下者,吊扣各該違
規車輛牌照一個月;超
載逾三十公噸以上者,
吊扣各該違規車輛牌
照二個月。
三、違規事件達八件:處該
公司新臺幣五萬元罰
鍰,該違規事件中超載
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
噸以下者,吊扣各該違
規車輛牌照一個月;超
載逾三十公噸以上者,
吊扣各該違規車輛牌
照二個月。
四、違規事件達九件:處該
公司新臺幣七萬元罰
鍰,該違規事件中超載
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
噸以下者,吊扣各該違
規車輛牌照一個月;超
載逾三十公噸以上者,
吊扣各該違規車輛牌
照二個月。
五、違規事件達十件以上:
處該公司新臺幣九萬
元罰鍰,該違規事件中
超載逾二十公噸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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