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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written by NX
一、假訊息。
二、類型:COVID-19、藥物及疫苗相關假訊息,衛福部已於今年6月13日公佈相關訊息(詳臉書官網及相關報導)。

References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7754769390932/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111030180.aspx

伊維菌素對COVID-19療效佳? 莊人祥:無證據支持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國內專家認為抗寄生蟲老藥「伊維菌素」對治療COVID-19療效佳。指揮中心今天說,所有證據不支持伊維菌素可用於預防或治療COVID-19,目前此藥為專案進口,未納入指引。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11103018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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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閃邊去。

今天早上我在信箱中讀到來自Rescue網站(這是由一位名記者Michael Cupuzzo所創立的網站,他創立這個網站的目的正是為了打破有關新冠病毒的治療被媒體壟斷與遮蔽的狀態)的最新文章。
文章的作者是Mary Beth Pfeiffer,一位一直在報導新冠病毒與各種治療與「不可思議」的醫療現場怪狀的記者與作家。

她報導了最近發生在芝加哥的一則故事:

一位來自香港的華人(Ng,我猜中文是艾先生),到美國伊諾州芝加哥去為他的外孫女一周歲慶生。不幸地,他在美國感染了Covid 19,並且惡化到住進醫院的加護病房,醫師用盡各種治療方式但效果不佳,醫師判斷病人的存活機率只有10-15%。
家屬是位病人的獨生女,也是一位機械工程博士,請求醫院使用伊維菌素ivermectin來治療病人。醫院拒絕。病家在絕望之餘,只好找律師控告醫院,請求法院准許他們使用伊維菌素來治療瀕死的病人。

法官問醫院代表,使用伊維菌素到底有什麼壞處?
法官問,為什麼在病人已經使用了各種治療但都無效的狀況下,醫院仍然不肯使用一種安全的藥物來作為絕望情況下的治療手段?

醫院說明拒絕使用伊維菌素的理由是:
1)可能有副作用。
2)開立伊維菌素違反醫院的政策。
3)法院強迫使用藥物是極不尋常的司法越權。

這位Paul Fullerton法官不同意這些論點。法官認為沒有比面對一個人的生與死的問題更不尋常的狀況。Fullerton法官說,「我並不是要強迫醫院作任何事,我只是要醫院閃一邊去。我只是要透過法庭的權力,來讓另一位醫師能有緊急的特權來給予病人一個可能救命的藥物。」

在法官的裁定下,這個Edwards-Elmhurst醫療體系真的閃一邊去了。另一位Alan Bain醫師從2021年11月8日到11月12日,給病人使用了每天24毫克,一共5天的伊維菌素。

在這則報導中說病人在服藥之後8小時內,呼吸狀況就有了明顯改善。病人5天內拔除了氣管內管也脫離了呼吸器。在11月16日離開加護病房。現在在普通病房裡,不必靠著氧氣而正常呼吸。

這場官司過程曲折,11月1日醫院贏了第一仗,因為醫院說病人病情沒那麼糟。11月5日雖然法官已經下令醫院閃邊去,但醫院以Alal Bain醫師沒打疫苗而不允許他進入醫院診治病人,後來Alan Bain作了PCR檢測陰性才能進入醫院診治病人Ng先生。

即使當病人已經吃完5天的伊維菌素,也拔除氣管內管脫離呼器了,法律程序還沒結束。因為醫院仍然不服,雖然病人病情明顯改善,醫院仍然將要就已經執行完畢,也已經達到救人的目的的法官命令再提出上訴。

Fullerton法官在判斷是否該准許另一位醫師給予病人醫院不同意的伊維菌素時,從美國政府的官方網站下載了伊維菌素的各種作用:
1)大部份的病人都能接受這個藥品。
2)有頭暈的副作用。
3)有皮膚癢的副作用。
4)可能會噁心腹瀉。

法官認為這些副作用比起病人的瀕死狀態,實在太微不足道。法官還引用了醫院醫師的證詞說,「使用伊維菌素的風險是它可能沒有好處。」。法官說「但相反的,它的可能好處是本庭認為它有可能救病人一命。」

幫病人打官司的是一位Ralph Lorigo律師,他從今年一月就在紐約州水牛城為同樣Covid 19的瀕死病人能不能使用Ivermectin而打官司。從今年九月到十一月,他已經接到了超過50件的類似法律諮詢請求。Lorigo律師說,「病人竟然要僱用律師來拯救他們的親人一命,這太可怕了,這種情況是一種犯罪。」

已經在這種狀況下,使用過三次ivermectin而救人一命的Alan Bain醫師,在今年六月已經也針對同一個醫療體的新冠肺炎病人也同樣是病況垂危的Fype女士,給予同樣的伊維菌素治療。Fype女士的女兒告訴文章的作者Mary Pfeiffer說,她母親已經回到家中四個半月,而且完全恢復健康。

Alan Bain醫師的說法倒是很含蓄,他只說「I am not saying it's a cure. It's just amazing.」(我並不是說它治癒,我只是說它很驚人)。關於這個就發生在今年11月的醫學與法律與病人與醫院之間的糾結案件,只要輸入一些關鍵字,就會跳出許多媒體報導。

從2020年8月就開始大量使用伊維菌素,在門診治療新冠肺炎病人的辛巴威女醫師Jackie Stone曾經在一次的網路視訊訪談中提到,澳洲非常知名的Thomas Borody教授告訴過她的一個笑話。Borody教授問她說,請問要找到多少人,才能證明火星上有人類生活? 答案是只要找到一個就夠了。

能見證伊維菌素治療Covid 19這個疾病見證者人數,遠遠、遠遠、遠遠大於1個人。

我不知道Ralph Lorigo律師所說的,如果一個病人要靠著僱用律師來救他的親人一命算不算是一種罪!
我也不知道台灣會不會有一天,也會有病人家屬需要一位Lorigo律師?會不會也需要一位Fullerton法官?
但光是想到在加護病房裡的病人,竟然要靠著法官和律師而不是加護病房裡的醫師才能活下來,就讓人不寒而慄!

我只能希望,台灣永遠不必有那麼一天!

轉貼自台大醫師王明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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