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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d 3,000d ago|originally written by Lin
這是宗教活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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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行活動」

道教總廟 三清宮為慶祝太上道袓 道德大天尊萬壽,特舉辦全民心靈改革健行活動。

時間:107年3月24日週六
07:30 集合
08:00 出發
地點:羅東運動公園 游泳池前廣場
路線:運動公園—堤防道路—道教總廟三清宮
全程約6公里

活動摸彩獎品豐富,並提供平安粥等點心,回程有免費接駁公車。

歡迎 闔家出遊參加
3,000d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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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ilar replies
這是宗教活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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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宗教活動廣告,需要付費點燈,不建議貿然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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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活動內容,而是合辦者為中國政府官方單位,且活動並未事先申請許可。 如果先嗇宮活動有先經過主管機關許可,或是合辦單位不是一天到晚喊著要併吞台灣的政府組織,就不會有今天的問題。過去一直這麼做沒發生問題,不代表過去這麼做就合法,只代表過去沒有人檢舉這違法事件。 既然先嗇宮是登記台灣的財團法人團體,營運就要合乎相關法律規範。先嗇宮董事長曾經是國民黨秘書長,不可能不知道相關法規。從合辦單位到邀請函內容滿滿是配合對岸統戰的證據,卻強辯只是宗教活動?硬扯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那明明是宗教團體為什麼要找政治單位合辦呢?為什麼不找對岸廟方合辦呢?為什麼明知法規卻不先提報申請許可呢? 不過,對岸的宗教都是要“聽黨話”才能生存的。甚至從“宗教中國化”再演變成“去宗教化”,廟宇教堂被要求移除十字架、宗教典籍,改放習近平畫像語錄、宣誓愛國等荒謬景象,這是中共黨教吧?中國合法的宗教團體早就是中共對內、對外的政治宣傳工具。 「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這句話要在雙邊都擁有宗教自由的對等條件下才成立, 拿台灣的宗教自由,刻意跟沒宗教自由的中國官方合作舉辦宗教活動, 未申請許可在先,被揭發違規,然後說政府迫害宗教自由? 根本就是在配合中共宗教統戰的在地協力者。 (資料:中國大陸「宗教中國化」信仰現狀與衝突-政大東亞所副教授王韻、中共對台宮廟滲透不演了!媽祖也成統戰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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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宗教祈福活動,迷信多,正信少,勸人為善才會是好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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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宗教祈福活動,迷信多,正信少,勸人為善才會是好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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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宗教祈福活動,迷信多,正信少,勸人為善才會是好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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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宗教的youtube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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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案還沒通過三讀,現在只是草案; 2. 本法草案只有規範宗教法人應遵循之基本義務,包括不可怠忽職守、必須善盡財產管理職責、回報捐獻者姓名等。如果沒有收取宗教捐獻,不在此限; 3. 本法草案並未要求所有活動都需要宗教司批准,只說明不可執行超出原先登記的宗教本性的宗教活動,以避免邪教行為; 4. 小型廟、精舍等只要七人即可登記,成本並不高,而且可以有效杜絕不法偽宗教團體藉機收款; 5. 對於精舍等個人執行之宗教活動,由地方政府辦理列冊,並未禁止私人宗教活動; 6. 公司法、團體法等,都與有罪無罪無關,是為了填補給不法之徒的漏洞並進行管理; 7. 只要不以宗教名義要求捐獻,個人弘法、收受禮金等,看不出有受此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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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案還沒通過三讀,現在只是草案; 2. 本法草案只有規範宗教法人應遵循之基本義務,包括不可怠忽職守、必須善盡財產管理職責、回報捐獻者姓名等。如果沒有收取宗教捐獻,不在此限; 3. 本法草案並未要求所有活動都需要宗教司批准,只說明不可執行超出原先登記的宗教本性的宗教活動,以避免邪教行為; 4. 小型廟、精舍等只要七人即可登記,成本並不高,而且可以有效杜絕不法偽宗教團體藉機收款; 5. 對於精舍等個人執行之宗教活動,由地方政府辦理列冊,並未禁止私人宗教活動; 6. 公司法、團體法等,都與有罪無罪無關,是為了填補給不法之徒的漏洞並進行管理; 7. 只要不以宗教名義要求捐獻,個人弘法、收受禮金等,看不出有受此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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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動,無關事實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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