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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written by Lin
假的,這是假投資詐騙,不建議貿然加入。民眾如接獲不明簡訊、疑似不法或詐騙情況,應留意相關風險,建議投資應要找金管會核發執照的合法金融機構,也希望民眾遇到此狀況,可向金管會或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提供情報進行檢舉。
投資理財不適合複製他人經驗,內政部165全民防騙網有更多資訊。若有任何疑慮建議請至165防詐騙諮詢專線聯繫。

References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144081
假投資詐騙多

https://newslab.pts.org.tw/video/161-一場投資一場空 專家教你如何識破「投資詐騙」話術
投資詐騙話術

假投資詐騙多 高市刑大:你的投顧不是真投顧 | 聯合新聞網

年後熱錢回流、股市奔騰,市井小民紛紛躋身交易市場,「假投資」詐騙隨之而起,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統計被害人年齡集中在20到3...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144081

一場投資一場空 專家教你如何識破「投資詐騙」話術

「您好,我是xxx分析師的投顧助理,現在馬上加入line群組,三檔飆股免費送,保證快速獲利。」 飆股簡訊、LINE通知訊息響不停,你也曾經收過自稱分析師的飆股推薦簡訊或LINE嗎?近年全球股市火熱,越來越多投資新手進入市場,台股開戶數持續創新高,投資者年齡也逐漸下降,投資儼然成為一場全民運動。 同時金融科技(FinTech)盛行,虛擬貨幣帶起另一股數位投資風潮;在這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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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鈊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並非任何金融機構之分公司、子公司或相關企業
第五條、 正本資⋯⋯
永鈊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並非任何金融機構之分公司、子公司或相關企業
第五條、 正本資料返還之義務
甲方所提供之個人相關資料,除正本資料以外,乙方無返還之義務。
第六條、必要費用之負擔
(1)甲方因委任乙方辦理委託事項,金融機構或其他法人或自然人所衍生之信用保險費、設定費
(動產擔保設定費)、代書費、利息(前扣三個月)、銀行開辦費或任何必要費用,甲方應於乙方
發出通知 1 _日內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給付予金融機構或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2)倘若因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事項或故意使委託事項難以完成,致生乙方之損害時,應負擔損害
之賠償責任,其訴訟費、律師費等各項費用將由甲方全數負擔。
(3)倘若乙方亦已完成甲方委託之貸款事項,因甲方個人因素,不願給付乙方服務酬金,應負擔
損害之賠償責任。其訴訟費、律師費等各項費用將由甲方全數負擔。
第七條、 乙方之保密義務
乙方對於委託事項應負職務上保守秘密之義務。
第八條、 甲方協助之義務
甲方於委任乙方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內,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提供所需文件及資料。如因
甲方因個人因素導致委託無法順利完成時,甲方需支付依第二條第二項所約定之服務酬金,若
不能計算金額時,按第一條所約定之總額度計算之。如因而致生乙方之損害時,並應負擔損害
之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本委託契約涉訟者,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條、 乙方之聲明
因乙方並非貸與甲方款項之金融機構或其它法人或自然人,亦非任何金融機構之分公司、子公
司或關係企業。乙方無核准或撥款之決定權限,乙方無法保證金融機構或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必
予核准及撥款,乙方亦無法保證甲方因本契約得改善甲方之信用或資產狀況。
第十一條、 契約解釋
本契約取代於本契約簽訂前之一切口頭、書面之意思表示,如涉有爭議時,均以本契約之解釋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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