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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金訴字第485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王泳豐 男 民國77年1月3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R123840552號
住臺南市麻豆區磚子井16號
居臺南市北區公園路1074巷29號(指定送
達地址)
(另案在監)
蔡依庭女民國84年8月4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E225043437號
住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924巷6號
薛芷芸女民國87年5月19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H225084673號
住臺灣省澎湖縣西嶼鄉內垵村2鄰內垵17

居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872巷5號7樓(指
定送達地址)
余哲毅男民國90年8月3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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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統一編號:S125441496號
住高雄市仁武區華興街118號
(另案在監)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臺灣高雄地方檢察
署111年度偵字第15287號、111年度偵字第17091號、111年度偵
字第24285號、111年度偵字第31159號)及移送併辦(臺灣橋頭
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6151號),因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均就
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
簡式審判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文
王泳豐犯如附表二「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
30
「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未扣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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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mated analysis from ChatGPT
The following is the AI's preliminary analysis of this message, which we hope will provide you with some ideas before it is fact-checked by a human.
根據這則訊息,以下是需要特別留意或懷疑的地方: 1. 身分證統一編號:訊息中提供了被告和其他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閱聽人需要注意這些編號是否真實,以免涉及個人隱私或身份盜竊的風險。 2. 住址:訊息中提供了被告和其他人的住址。閱聽人需要注意這些住址是否真實,以免侵犯他人的隱私權。 3. 案件資訊:訊息中提到了被告因詐欺等案件被提起公訴。閱聽人需要注意這些案件是否真實存在,以免受到虛假資訊的影響。 4. 判決內容:訊息中提到了被告的判決內容,包括罪名和刑期。閱聽人需要注意這些判決是否真實存在,以免受到虛假資訊的影響。 總之,閱聽人在接收這則訊息時應保持懷疑的態度,並確認相關資訊的真實性。如有需要,可以進一步查證或諮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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