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系列:國會調查權,越修越掉漆?大法官會怎麼看?|政治熱議
上周五,立法院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國會調查權是否應包含私人及偽證處罰等問題展開爭論。根據大法官解釋,國會擁有調查權以有效行使職權,但須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國民黨與民眾黨的修正案擴大了調查權範圍,可能引發爭議,尤其在行政特權與隱私保護方面。因此,各方需更詳細討論,以確保法案合憲且實施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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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立法院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國會調查權是否應包含私人及偽證處罰等問題展開爭論。根據大法官解釋,國會擁有調查權以有效行使職權,但須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國民黨與民眾黨的修正案擴大了調查權範圍,可能引發爭議,尤其在行政特權與隱私保護方面。因此,各方需更詳細討論,以確保法案合憲且實施順利。
近日,立法院因表決「國會改革」法案爆發肢體衝突。焦點在於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擴充質詢程序與調查權。新法要求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覆或虛偽陳述,違者可罰鍰、拘役或面臨刑責。這引發寒蟬效應與權力分立爭議,學者認為需更嚴格的程序保障,以免對行政權造成過度箝制。參考德國國會調查權經驗,台灣立法者應補充權利保障措施,平衡強制手段與公民權利。
本文將聚焦大眾最關心的──「會不會被叫去立法院問話」部分,一條條看條文內容,好好為各位說明衍生的問題。
國會改革並非首次被提出,蔡英文2015年就曾提及,本次修法無法取得共識,是民進黨昨是今非?還是各黨修法方向有不小差異?這集,跟大家解釋「國會改革」改什麼?正常的修法流程和程序運作的意義?若爭議條文三讀通過,後續有哪些攻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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