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 最新消息 【公督盟倡議】國會爭議法案粗暴三讀
#公督盟提出四大訴求,#呼籲重啟朝野對話! 昨(28)日晚間,在立法院院長韓國瑜敲槌之下,強硬地宣布三讀通過「國會職權爭議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條文和《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本次「國會改革」的議題涉及權力分立、憲政架構茲事體大,理應不可草率,但很遺憾國民黨、民眾黨的國會多數聯盟並沒有實踐承諾,傾聽公民社會的聲音,將政黨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強調公民力量站
#公督盟提出四大訴求,#呼籲重啟朝野對話! 昨(28)日晚間,在立法院院長韓國瑜敲槌之下,強硬地宣布三讀通過「國會職權爭議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條文和《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本次「國會改革」的議題涉及權力分立、憲政架構茲事體大,理應不可草率,但很遺憾國民黨、民眾黨的國會多數聯盟並沒有實踐承諾,傾聽公民社會的聲音,將政黨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強調公民力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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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從憲法條文、政府體制與法國經驗,完整對比說明!
第 一 章 總則 本法依立法院組織法第二條第二項制定之。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立法委員應分別於每年二月一日及九月一日起報到,開議日由各黨團協商決定之。但經總統解散時,由新任委員於選舉結果公告後第三日起報到,第十日開議。前項報到及出席會議,應由委員親自為之。 立法院每屆第一會期報到首日舉行預備會議,進行委員就職宣誓及院長、副院長之選舉。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5/31版】 立院28日三讀通過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社群流傳訊息稱「民進黨2014年提過國會五法」,是真的嗎? 一、檢視立院網站,2014年時,有民進黨立委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個別條文提出修法草案,但皆非傳言所提內容,且傳言所提年份有誤。 二、專家學者指出,傳言稱「國會五法是2014民進黨提案修法內容」說法也有問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原本就
近日,立法院因表決「國會改革」法案爆發肢體衝突。焦點在於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擴充質詢程序與調查權。新法要求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覆或虛偽陳述,違者可罰鍰、拘役或面臨刑責。這引發寒蟬效應與權力分立爭議,學者認為需更嚴格的程序保障,以免對行政權造成過度箝制。參考德國國會調查權經驗,台灣立法者應補充權利保障措施,平衡強制手段與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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