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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調查權侵犯司法人權】
⚠️對於回答不滿意,就可以「藐視國會」罰錢、抓去關三年!
- 事實:這是有可能的。因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25條之2,其中的“其他藐視國會行為”並沒有寫出具體是什麼,表示如果立委“對於回答不滿意”,也可以利用表決決定是否屬於“藐視國會行為”。當法條出現這種“未被定義”的糢糊文字,就容易淪為“人治”,由握有權力者決定犯法與否。
- 所以這時如果被質詢的是一般社會人士就會因此被罰款及連續罰款,而如果被質詢的是政府人員,除了被罰款及連續罰款之外,還會移送彈劾或懲戒。虛偽陳述的政府人員,還會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司法和監察調查到一半的案子,立法院可以要求五天內給他們一份副本
- 事實:正確。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47條規定即使資料已經被司或監察機關先調取(即表示是已進入司法監察調查的案子)而這條規定還是要求五天內給複本。

⚠️未經司法機關同意搜索
網傳文章無前後文,資訊不足。


【跳過協商直接二讀】
事實:幾乎等於沒有協商直接二讀。
- 民進黨的異議是發生在“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審議階段,並非“政黨協商”階段。
- 4/15由國民黨召委主持司法委員會會議,共審查20個國眾兩黨國會改革案。由主席宣讀條文後,民進黨立委表示有意見,主席即裁示條文「保留」,並未允許立委繼續發言。每一條均重複此過程,因此民進黨提出40次散會動議,但司法委員會內藍白人數多於綠營,當民進黨提出散會時,事實上不會通過,只是議事杯葛手段,也無法阻擋法案過關。最後20個法案全數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 5/8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召集的朝野協商,全案保留的70條文,只協商了4條就散會。
- 5/16韓國瑜召集協商,但並沒有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中國國民黨和民眾黨共28個法案,直接從委員會時就全案保留,到了朝野協商時又幾乎等於沒有協商,就送進立法院院會進行二讀。
- (資料: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4/6/6、紀路台灣)


【藐視國會問題】
美國的藐視國會罪是針對七種定義明確的“阻擾調查“行為,並非針對“態度”。況且,如前所述,台灣的修法存在定義模糊的“其他藐視國會”,因此容易落入人治、入人於罪。(資料:台灣國會透明化促進協會)


【美國議員史密斯】
網傳文字為美國議員史密斯5/20祝賀賴總統就任的發文,經查為史密斯未獲得台灣國會事件的完整資訊。史密斯辦公室看到台灣相關輿論,遺憾被斷章取義,認為當時發的聲明主要是恭賀賴總統就任,不願看到政治分歧,也沒有要幫任何一方背書,期待各方進行公開及實質對話。因此在5/21即發出新聲明,並已撤下原本5/20的聲明。(資料:中央社 2024/5/22)

References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25條之2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47條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來源一: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634
來源二:葛如鈞立委放上區塊鏈的5/17藍白再修正動議版本 https://iiil.io/izDk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4/6/6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685

紀路台灣- 2024 年「立法委員修法為自己擴大權力」時間軸
https://tbotaiwan.com/timeline-no-discussion-not-democracy-2024/

台灣國會透明化促進協會
https://tactp.com/03_news-detail.php?mid=37

中央社 2024/5/22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22001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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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il.io/izDk

【時間軸】2024 年「立法委員修法為自己擴大權力」事件簿

這條時間軸整理紀錄 2024 年民眾黨聯手中國國民黨,以「國會改革」為包裝,實欲「擴大立法委員權力」的一連串事件。擴權後針對的對象包括民選總統、行政官員、國軍部隊、企業、民眾。將司法系統法官才能認定的「藐視法庭罪」,複製貼到立法院成為「藐視國會罪」,說出實話、交出機密、注意你的態度、你沒有對我說不的權力!人民選出的立法委員,正在立一條法律,讓自己獲得「對任何人民都能上對下、對任何人民都能查水表」的

https://tbotaiwan.com/timeline-no-discussion-not-democracy-2024/

最新消息-內容

立法院「國會調查權」考察報告 立法院「國會調查權」考察報告 壹、前言 立法院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依據憲法,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職權。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5號解釋闡明,立法院「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

https://tactp.com/03_news-detail.php?mid=37

賀電提國會改革掀波 美眾議員新聲明:所有政黨彼此尊重和平對話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美國聯邦眾議員史密斯日前恭賀總統賴清德就職,並提到有民進黨成員反國會改革,是賴總統的挑戰。史密斯今天發新聲明,強調各政黨彼此尊重、和平對話解決分歧的憲政治理。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22001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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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東西 過於簡化的東西 就不要再傳了

請仔細去看法條 到底條文說甚麼 規範甚麼
再來選擇你要支持誰這才是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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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調查權侵犯司法人權】
⚠️對於回答不滿意,就可以「藐視國會」罰錢、抓去關三年!
>>> 這是錯誤的

官員反質詢會被制止警告無效、經過在場委員連署可送懲戒
回答虛偽陳述(說謊) 才會被追訴刑事責任
這個叫做"聽證調查制度" 代表在國會回答要據實以報
如有隱匿不實(說話)被查出 有刑事責任 合情合理

⚠️司法和監察調查到一半的案子,立法院可以要求五天內給他們一份副本
>>> 五天合不合理不定論,但這是有但書的 不是甚麼東西都可以調 司法程序中的案件就不行

⚠️未經司法機關同意搜索
>>> 錯誤 根本沒有這條 去翻法條看一下根本沒有這東西

【跳過協商直接二讀】
>>> 藐視國會 這個法案4月就提出了 沒有共識 進入黨團協商
5月才交由院會審理 5/17號也是在逐條審查

所以哪來的跳過協商?
只是因為民進黨認為有異議反對但又是少數 所以流程繼續
多數決議才是民主精神 而且藐視國會禁止在國會說謊到底哪裡不合理? 歐美日本都採用這個形式

美國議員 史密斯 : 向賴清德發出的就任祝賀中提到,「賴清德總統需要優先克服的其中一個挑戰就是民進黨激進份子在立法院的破壞。民進黨核心成員反對增強監督制衡的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自己也曾經支持過這些法案。這些法案是一個成熟且繁榮的民主的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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