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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傳文章指稱:“但憲法並沒有規定,行政院可以針對立院立法過程指手畫腳,甚至定義哪些立委要行使的職權屬於違憲,作為提出覆議的理由。” 這是故意設定議題框架。
- 事實:提出覆議理由不只於此,光是“無差別調查民眾”這一件違憲,就已經“窒礙難行”了。(資料:中央社 2024/5/31)


- 網傳文章指稱:“立院這次修改僅將國情報告改為定時舉行,且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卻被政院代替大法官扣上違憲的大帽子,掩飾讓賴總統面對民意的窒礙難行。” 非事實。
- 事實:的確違憲。總統不是立法院監督的對象,憲法規定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要質詢的是行政院,並非總統;因此立院要求總統”即時回答等於變相要總統對立院負責,這就和憲法牴觸。憲法中沒有列入總統應該做的事情,總統就沒有義務要做。現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 並不等於可以要求”即時回答“,而”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也是要總統自己願意才做,並非義務。(資料:法律白話文運動)


- 網傳文章指稱:“若真的監察院的職權遭到侵害,監院大可以照「憲法訴訟法」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哪用的著行政院越俎代庖,拿來當成覆議的理由。”
- 事實:監察院的職權確實遭到侵害,監察院5/28已發出聲明。覆議跟釋憲都會提,不用急。在立院藍白多數的情況下,民眾黨和中國國民黨如果還堅持贊同通過惡法,那那麼覆議成功的可能性就極低,所以最後提釋憲也會是必然的。(資料:監察院聲明、中央社 2024/5/30)


- 網傳文章指稱:"在民進黨發動青鳥行動將國會改革醜化成「國會擴權」後,政院提出的覆議卻明顯逾越院際分際,干預立法、司法、監察三院的憲政權力,政院恐怕才真的是赤裸裸毀顯亂政的「行政擴權」。"非事實。
- 事實:
1. 青鳥行動是由50個NGO公民團體串連發起,包含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2019年曾掛布條罵蔡英文礦業法卡關的“地球公民基金會”,根本不可能是民進黨能夠動員的,何況,時代力量黨主席也到場並上台演說,難道也是民進黨動員的嗎?(資料: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聲明、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台灣人權促進會)
2. 立法院擴權的同時,應包含立委相應的“責任義務”,但此次修法中卻完全沒有立委行為限制義務相關條文,甚至侵害一般民眾、企業、團體的權益;所以根本不只是國會擴權,而是國會濫權,是“假國會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
3. 行政院提“覆議” 列出了為什麼需要覆議的幾個原因,而其中包含立法院侵害了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職權,“列出原因”並不表示行政院在代替司法院或監察院行使職權,網傳文章是在偷換概念。列出這次修法存在的各種問題點,是要讓所有立委思考這些法案確實值得翻案,這跟「行政擴權」無關。

References

中央社 2024/5/31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310060.aspx

法律白話文運動
https://plainlaw.me/posts/President-reports-to-Parliament

監察院聲明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92&s=30069

中央社 2024/5/30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300302.aspx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聲明
https://ccw.org.tw/news/20240524

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
https://ccw.org.tw/news/20240524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
https://www.tahr.org.tw/news/3529

國會職權修法爭議逾200律師聲明 籲立院應接受覆議重啟討論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超過200名執業律師今天聯合聲明,呼籲行政院應依憲法提出覆議,立法院應接受覆議,重啟國會改革法案討論。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310060.aspx

立法院表決通過該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 部分條文涉違反權力分立,監察院嚴正聲明

立法院推動國會改革並強化國會自律規範,盼能成為國人期待之權責相符的國會,由於事涉立法院職權,各界本應尊重。詎甫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已涉違反權力分立,監察院特發表聲明,以正視聽。 一、憲法第95條、第96條規定之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 我國目前乃五權憲政體制,顯有別於國外三權分立,五院依憲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92&s=30069

立法院職權修法三讀 下階段朝野攻防如何發展?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民進黨團批評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法案內容違憲擴權,打算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行政院則研議提出覆議,成為下一階段朝野攻防焦點。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300302.aspx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 最新消息 【公督盟聲明】爭議法案退回嚴審 國會亂象請三黨主席誠心面對!

今天(5/24)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召開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本次有超過二十個會員團體代表出席,針對近來國會程序爭議所引起的亂象,各個公民團體代表紛紛表示憂心,並在本次大會中通過公督盟聲明稿,呼籲將爭議法案退回嚴審,並針對當前國會亂象請三黨主席應盡速進行朝野對話。 聲明稿 全文如下: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由三十八個非政府組織團體會員組成,自2007年成立以來,不斷致力於「立法院職權正常

https://ccw.org.tw/news/20240524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 最新消息 【公督盟聲明】爭議法案退回嚴審 國會亂象請三黨主席誠心面對!

今天(5/24)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召開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本次有超過二十個會員團體代表出席,針對近來國會程序爭議所引起的亂象,各個公民團體代表紛紛表示憂心,並在本次大會中通過公督盟聲明稿,呼籲將爭議法案退回嚴審,並針對當前國會亂象請三黨主席應盡速進行朝野對話。 聲明稿 全文如下: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由三十八個非政府組織團體會員組成,自2007年成立以來,不斷致力於「立法院職權正常

https://ccw.org.tw/news/20240524

聲明 | 反對多數暴力破壞民主,有實質討論才是真民主:國民黨、民眾黨請正視人民的怒火 | 台灣人權促進會

十年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強行通過服貿協議,引發台灣近代民主政治與人民運動最關鍵的318佔領國會/太陽花運動。

https://www.tahr.org.tw/news/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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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就職至今尚未滿月,朝野早已烽火連天。行政院昨天將國會改革法案冠上「7大罪名」,包含民進黨認同的項目在內全數覆議,為反對而反對,除了加劇朝野緊張,行政院如太上院般的全數否定立院的法案,毫無掩飾的行政霸權,賴政府未來四年執政,還能如他在520就職演說所稱,「團結力量大,繼續壯大國家」?
國會改革法案歷經4天院會表決,在綠營策動的內外夾擊下完成立法,行政院昨天無意外的提出覆議,並列出7大理由,包括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但憲法並沒有規定,行政院可以針對立院立法過程指手畫腳,甚至定義哪些立委要行使的職權屬於違憲,作為提出覆議的理由。可是在這次政院提出的覆議理由中,第一點就指立院在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很明顯仍停留在過去8年民進黨完全執政的思維,把立法院當政院立法局,毫不掩飾的干預立法院內部的議事爭議,這才是有違院際分際。
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就算在現行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也明定,「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立院這次修改僅將國情報告改為定時舉行,且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卻被政院代替大法官扣上違憲的大帽子,掩飾讓賴總統面對民意的窒礙難行。
行政院也指,認為調查權與聽證權要有節制,這次修法設計會侵犯監院職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但若真的監察院的職權遭到侵害,監院大可以照「憲法訴訟法」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哪用的著行政院越俎代庖,拿來當成覆議的理由。
在民進黨發動青鳥行動將國會改革醜化成「國會擴權」後,政院提出的覆議卻明顯逾越院際分際,干預立法、司法、監察三院的憲政權力,政院恐怕才真的是赤裸裸毀顯亂政的「行政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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