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的立法委員肉膊戰, 其實是為了擋下四個違憲的法案, 其中跟我們比較有直接關係的是:
1. 兩兆元的交通法案: 打穿中央山脈(國道六號直通花蓮)的高速公路+環島高鐵, 要在十年之內完工, 不需要做環境評估或可行性評估, 直接進行. 不知道傅崐萁現在為什麼變得這麼瘋? 當真是對地震無所畏懼的”勇者”啊~~~
兩兆元 = 可以蓋50幾條雪隧 = 可以蓋高鐵環台三圈 = 可以蓋4.36條國道三號. 這是一筆天文數字, 不能用三四張A4紙印一下, 不允許大家討論細項, 就要靠人數優勢輾壓通過.
更何況, 立委只有刪預算的權利, 並没有自己擬建設計劃要行政院執行之權, 選出一批素質奇差無比的立法委員, 完全亂了套.
2. 藐視國會法: 這個法不只是套用於被質詢的官員, 也套用於我們一般的老百姓.
假若有哪個立委想要取得台積電的某些業務資料, 叫魏哲家來問話, 若是資料不交出來, 那就是”藐視國會”, 可以法辦.
已經有歐洲在台商會發文, 提醒在台投資的外商注意這條法案的影響.
昨天, 全國律師聯合會發了一篇聲明, 指出立委不議而決的違法之處, 不懂法律的立委, 卻要立法讓民眾遵守, 實在非常荒謬.
立委是大家一票一票選出來的, 為了我們自己安身立命, 也為了我們的下一代,我們有責任多關注一下, 監督一下, 免得他們胡搞瞎搞, 禍國殃民.